微生物檢驗菌落總數計算方法是什么
7.1
菌落總數的計算方法
7.1.1
若只有一個稀釋度平板上的菌落數在適宜計數范圍內,計算兩個平板菌落數的平均值,再將平
均值乘以相應稀釋倍數,作為每 g(mL)樣品中菌落總數結果。
7.1.2
若有兩個連續稀釋度的平板菌落數在適宜計數范圍內時,按公式(1)計算:
(1)
式中:
N——樣品中菌落數;
∑C——平板(含適宜范圍菌落數的平板)菌落數之和;
n1——第一稀釋度(低稀釋倍數)平板個數;
n2——第二稀釋度(高稀釋倍數)平板個數;
。
d——稀釋因子(第一稀釋度)
若所有稀釋度的平板上菌落數均大于 300 CFU,則對稀釋度最高的平板進行計數,其他平板可
7.1.3
記錄為多不可計,結果按平均菌落數乘以最高稀釋倍數計算。
若所有稀釋度的平板菌落數均小于 30 CFU,則應按稀釋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數乘以稀釋倍數計
7.1.4
算。
7.1.5
若所有稀釋度(包括液體樣品原液)平板均無菌落生長,則以小于 1 乘以最低稀釋倍數計算。
若所有稀釋度的平板菌落數均不在 30 CFU~300 CFU 之間,
其中一部分小于 30 CFU 或大于 300
7.1.6
CFU 時,則以最接近 30 CFU 或 300 CFU 的平均菌落數乘以稀釋倍數計算。
這里有個例子參考一下以上是<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測定>中的計算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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