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速檢驗方法與傳統常規檢驗方法的優缺點
快速檢測的定義包括樣品制備在內,能夠在短時間內出具檢測結果的行為稱之為快速檢測。
通常認為,理化檢驗方法一般在兩個小時內能夠出結果的即可視為快速方法;微生物檢驗方法與常規方法相比,能夠縮短1/2或1/3時間出具具有判斷性意義結果的方法即可視為快速方法。
現場快速檢測方法一般在30min內能夠出結果,如果能夠在十幾分鐘內甚至幾分鐘內出具結果的即是較好的方法。
快速檢測體現在三方面:
1、實驗準備要簡化。
2、樣品經簡單前處理后即可測試,后采用先進快速的樣品處理方式。
3?分析方法簡單,快速,準確。
食品安全快速檢測分類:
1、按分析地點:現場快速檢測,實驗室快速檢測。
2、按定性定量:定性快速篩選檢驗,半定量檢驗,全量檢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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