織物/紡織品表面特殊性對測試摩擦系數測定儀的要求
測試紡織物的動靜摩擦系數對于儀器又有哪些要求呢?具體如下:
1、 試驗裝置由水平試驗臺、滑塊、測力系統和使水平試驗臺上兩試驗表面相對移動的驅動機構等組成。
2、 水平試驗臺的表面應平滑,由非磁性材料制成。
3、 滑塊應具有 40 cm2面積的正方形底面(邊長 63 mm)。滑塊的底面應覆蓋彈性材料(如氈、泡沫橡膠等),彈性材料不得使試樣產生壓紋。包括試樣在內的滑決總質量應為 200±2 g,以保證法向力為1.96±0.02 N。
4、 驅動機構應無振動,使兩試驗表面以100±10 mm/min的速度相對移動。
5、 整個測力系統的總誤差應小于±2%,其變換時間T99%應不超過0.5s。牽引方向應與摩擦滑動方向平行。
6、 對于測量靜摩擦力,測力系統的彈性系數應通過適當的彈簧調節到2±1N/cm。在滑粘情況下測量動摩擦力時,則應取消這個彈簧,直接連接滑塊和負荷傳感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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