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1 本測試方法涵蓋大多數水和廢水中溶解和總可回收鋇的測定。 1.2 本測試方法在 33.5 至 132 g/L 的鋇范圍內進行評估。通過改變注入樣品的體積或儀器設置可以增加或減少范圍。高濃度可以稀釋,但最好通過直接吸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進行分析。 1.3 該測試方法已成功用于廢物處理廠廢水、湖水、過濾后的自來水和井水。分析人員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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